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人员14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
2、具有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4、男性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具有大专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月1日间出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两年以上机动车驾龄、有一定特长者、财会、文秘专业优先。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
1、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06办公室(丽青路85号);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24日上班时间;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三、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4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后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月实发工资不低于16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公积金,提供就餐(除节假日外)。
咨询电话:278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