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对“安全活动日”和“安全警示月”活动作出部署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交通系统安全活动日和安全警示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交通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活动日”和“安全警示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活动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广泛开展“五学、五查、三纠”活动,突出抓好四个重点:
1、突出抓好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11月24日为安全活动日,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集中进行主题宣传。同时,要在各收费站、服务区、汽车站、港口以及办公区、交通管理场所和生产现场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材料,在客车、船舶上张贴标语、标志等,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四个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等,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到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全面落实各单位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第一位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到位。
3、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软硬件系统。对安全生产必备的软硬件设施要逐一进行检查落实,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能一步到位的要立即达标,不能一步到位的要制订工作计划,逐步到位,以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
4、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以各市为单位,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冬季安全生产和元旦、春节运输工作准备情况尤其是车船的技术状况,要逐车、逐船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船参加节日运输;按照《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超员超限检查活动,严禁超员超限车辆行驶公路;各汽车站要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完善安全措施,严禁“三品”进站、上车,确保冬季运输生产安全。各施工现场、宾馆、油库、仓库等重点部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全面做好防火、防冻、防盗、防中毒、防爆炸、防破坏等冬季“六防”工作,确保冬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