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圆满完成“十二运”运输服务保障任务,根据交通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葫芦岛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管理规定》要求,葫芦岛市运输管理处从8月1日起开展了市区出租车车容车貌专项整治活动。对市区15家出租车公司的2709台出租车逐台进行了车容车貌检查。
一是重点对车辆技术状况、出租标志标识、安全设备设施、服务设施及出租车内外观形象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新配发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374个,张贴运价标签65条,更换坐垫套210件,喷漆、更换保险杠190台次,新配灭火器130个。
二是按照规定要求各家出租车公司每月定期对所属出租车逐台进行一次车容车貌检查,并做好登记,对发现问题的车辆限期整改,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营运。
三是抽出稽查机动队对市区内营运的出租车车容车貌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出租车370台,其中查处车容车貌不整34件,车内卫生不整洁12件,不按规定张贴服务卡87件,非法悬挂广告13件,培训学习18人,整改51台。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使我市的出租车车容车貌有了较为明显的转变,同时也改善了市民的乘车环境,为十二运的召开提供了良好的运输服务保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