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的“项目安全、项目廉洁”,近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在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项目化管理。
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是我县完善路网结构,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区域城镇化进程的重大工程。工程建设涉及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水土环保等工作,关系到沿线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在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化管理工作当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遏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有利于企业节约成术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速度;有利于保沪沿线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检察院、县交通运输局、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检察院预防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在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化管理过程中容易引发职务违法违纪的环节、部位和新情况、新问题,商讨预防对策,适时做出预警,提出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加强廉政建设举措和意见,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是积极指导、协调督查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违法违纪工作,分析研究工作建设中可能发生的职务违法违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三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化管理工作网络机制。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责任部门,各确定一名人员作为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化管理工作联络员,主要收集、整理有关预防职务犯罪违法违纪的信息资料,了解掌握预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预防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一个全面了解、掌握工程建设情况的预防网络体系。(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吕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