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自治区确定的试点单位,成立了环境监测科,具体负责我市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分站试点的建设及后期的管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为依托,新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此基础上设置各盟市地区级交通环境监测分站试点。自治区交通厅决定在全区各盟市设置4个交通环境监测分站,赤峰市是其中之一。我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已成立环境监测科,并按照厅质监局的统一要求,7月份派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参加了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办公室组织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均取得了上岗资格。
目前,厅质监局已经完成各分站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仪器设备将于年底就位,我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完成了准备工作,试验室选址已确定,并在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专家的指导下完成了监测点基础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