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确保存在潜在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的路段汛期安全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对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辖区交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重点从七个方面抓好公路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在隐患路段两端设立警示、警告标志及遇暴雨禁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看守,提醒车辆、行人行至潜存隐患路段时注意观察,谨慎通过;二是建立隐患路段巡查、检查制度,加大灾害高发期,特别是6-10月份隐患路段的巡查、检查频率,做好巡查、检查记录,跟踪观察隐患发展情况,为隐患防治和应急反应提供依据;三是针对隐患路段潜存的隐患类型,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工作保障有力;四是落实汛期主要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登记制度和阻断信息上报制度,灾害发生后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五是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制定隐患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积极落实资金,及时进行隐患治理;六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公路沿线进行地质灾害隐患专项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七是对潜存地址灾害的路段在汛前、讯中进行经常性巡视,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防治建议,并监督建议的落实情况,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