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首要之年,全力做好今年的交通防汛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七四一”工作部署,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为全面做好今年交通防汛工作,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安全度汛,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清做好交通防汛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防汛工作的自觉性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大局。近几年,我市局部地区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突发性、破坏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尤其是去年我市受台风“达维”影响,路损路毁现象严重,面对极端天气随时可能发生的严峻形势,各单位务必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心理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准备,逐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完善预案,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交通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物资运输及时和交通安全度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坚强的交通安全支撑。
二、严格落实各级防汛领导责任制,确保防汛工作责任到人
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领导机制是保证防汛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组织保障。市局成立以张兆平局长任组长、刘波、马洪波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分管领导和局机关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交战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防汛工作领导机构,切实保证组织健全和防汛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和工作机制,确保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抢险救灾行动迅速及时。同时,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交通防汛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抓落实,确保防汛工作事事有人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市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明确各自防汛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公路部门重点保障汛期公路干线、县乡公路、重要桥涵畅通,汛期来临前要重点对通往大中型水库和河系干线道路的检查和养护工作;要组建快速抢修保障队伍,备足抢险物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影响排水、行洪的路段、桥涵,及早清除障碍,达到行洪排放标准。风暴、洪水区的重要桥涵要派人监护,漫水桥、过水桥和塌陷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或绕行标志,对水毁路段要及时抢修,确保道路畅通。公路局要对储备的战备钢桥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以备紧急情况时省厅调度。市局质监部门和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大在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疏通排水渠道,尽量减少工程损失。市公路局要加强对管辖内高速公路的巡查和维护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运输车辆优先免费通行。
道路运输部门重点抓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工作和城市公交防汛工作。全市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落实好防汛抢险运输车辆。要提前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维修,落实好人员编组、明确联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力充足、紧急情况确保调度灵敏、行动迅速。省国动委命名的潍坊“公路运输中队、应急公路运输大队”,汛期要承担抢险救灾的重要任务,遇有紧急情况由市局统一指挥调度。各级运输队伍要保证对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要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有多少运多少,哪里需要就按要求运到哪里。城市公交企业对所属营运线路的低洼地段、容易积水的立交桥、道路施工路段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公交防汛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准确应对,认真吸取去年北京“7.21”出现的公交搁浅乘客遇险事故。对驾乘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雨情、水情变化,强化安全措施,确保防汛运输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调动包括社会车辆在内的一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