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4日凌晨5时许,福建籍驾驶人陈某一家三口驾驶车辆准备赶往河北岳母家过元宵节,当车辆行驶至福银高速公路昌九段二桥施工点处时,撞上施工点处摆放的波形锥筒,发生
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恰巧被正在巡逻的执勤民警发现,于是赶紧将当事人转移至安全地带。当时正值凌晨,寒气逼人,车上又有一个小孩,于是民警立即将其抱上警车给孩子取暖。
由于事故车辆是外地车,处理事故及车辆维大概需要两天时间,今年的元宵节肯定是赶不回去陪同岳母一起度过,只能呆在九江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了。正当陈某一家焦急万分之际,直属二支队第一大队民警邀请他们一起来到大队共度元宵佳节。饭桌上,副大队长李永华表示:今天是元宵佳节,放好碰上驾驶人陈某在我们大队辖区发生了一点意外,人平安就是最好的,今天我们邀请他们共度一个不一样的元宵节,祝大家元宵节快乐。虽然元宵团圆夜不能回家,但是陈某一家人确感受到了温暖,陈某称:以前对于警察的印象就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今天高速交警的举动感动了自己,让他们完全改变了对警察的印象,现在更觉得警察就是自己的亲人。
欢声笑语都融进了这个特殊而又难忘的元宵,大队食堂里显得更加的温馨。临走之际,陈某拿起手机默默拍下了大队的大门,用作永久的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