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第七大队民警巡逻至泉南高速往兴国方向457公里处,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停着一辆开启双闪灯的小型货车,民警靠近车辆时,只见一人驾驶一辆收割机拖曳着一辆小货车,估计平均时速不超过3公里,民警下车了解情况得知,因拖曳收割机小货车发动机损坏导致在高速上无法行驶,驾驶员称货车没多久大修过,这次又突然失灵了,为了省下拖车费就想着用收割机反过来拖着货车继续前进。
当日21时40分,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收割机拖着一辆小货车在应急车道上慢速行驶。据货车驾驶员吴某称,自己是去装收割机回景德镇的,不料在行驶到泉南高速457公里处车辆突然损坏,因货车不久前大修过花了昂贵的修车费,不想这次在高速上坏了,想着找拖车要一笔不少的钱,为了省下这笔比,吴某想着用收割机拖着损坏的货车跑,结果被民警发现。民警对驾驶员吴某讲解,因高速上最低时速不得少于70码,收割机速度太慢,会给过往车辆造成追尾事故,民警要求吴某将收割机开上货车在联系拖车,将受损货车拖离高速。驾驶员吴某不愿意联系拖车,民警对吴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你这种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生命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拖出高速。在三十分钟后,兴国高速管理处一辆大型拖车将受损车辆与收割机一并拖离出高速。民警及时制止了一起道路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