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运会和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山东省莒县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组织全体民警在城区开展了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180人,警车55台,查处酒后驾驶28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236起,暂扣车辆24台次。
行动中,该大队提前制定了《开展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于军任组长,教导员丁卫东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中层以上主要负责人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并协调县公安局各警种密切配合,全力出击,确保取得实效。他们制作了1000余块司机朋友“请勿酒后驾驶”、“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公益广告牌,组织民警深入全县各大中小酒店、旅馆、餐厅进行广泛发放,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利用城区3块交通诱导屏滚动字幕、印制宣传单随报纸同步发行等多种有效形式,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分成3个行动小组,全部参战,由大队班子成员带队,以该县人民商场路口、国税局路口、南关大集路口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乱停乱放、假牌套牌、大型机动车闯禁行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不放行。参战民警统一佩带单警装备,统一开通手机和对讲机,统一使用规范用语,携带酒精测试仪等警务装备,对查处的酒后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并将车辆查扣。对酒后驾驶有异议的驾驶人,及时协调医院、鉴定机构进行抽血化验,固定证据。同时,严格执行“告诫式”执法,规范执勤,严查严处,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确保了专项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