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全体职工轮流值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包括日常、节假日、运输安全、维护稳定、处理突发事件等。制度对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职责及值班纪律、值班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要求领导带班期间,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值班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根据上级的指示、指令和部署,对突发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协调督促有关领导、有关处室和有关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并督促值班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值班人员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并认真办理带班领导指示的有关事项;同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有关文电、工作部署、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做到准确、及时、简明、完整。
局机关值班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故未在岗或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超过30分钟的按脱岗对待。脱岗一次对该同志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脱岗两次的取消当年考核优秀等次和年度先进个人的资格,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