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早6时50分,延吉大队接到报案:在延吉市延河路与工新街路口处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后逃逸。造成摩托车损坏,其驾驶人受伤。并且肇事车辆车号不详。
大队值班民警立即把案情向大队领导汇报。主管事故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带领事故中队民警进行勘察,并对此案展开调查。民警在指挥中心从滨河路的监控录像中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为宝马525L,该车从公新街拐至梨花路,然后向西一直行驶,但肇事车辆没有悬挂牌照。随后,20多名事故中队的交警放弃了休息日,上路对延吉市登记该型号车型的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延吉市登记的车辆均有牌照。
10月20日6时40分,事故中队民警在公园路世纪牧歌音乐会所楼下发现了肇事车辆,经技术检验,确定此车为肇事嫌疑车辆,延吉大队立即将车扣押,通知车主。
10月23日,迫于压力,车主将肇事嫌疑人王某带到大队投案自首。此案告破。
据王某交代,车主是王某的老板。事发前一天,王某答应朋友,借用此车作为婚车。事发当天,王某开车去梨花路接朋友。事发当晚,王某发现车后方被刮花,所以让朋友帮忙补漆,于是将车停在世纪牧歌楼下。
王某自首后主动交代事实经过,积极要求给予伤者崔大爷赔偿。10月24日,延吉大队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和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