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9时许,高速二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在G80广昆高速田阳往百色方向巡逻,行驶至765KM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D33697的重型仓棚式货车正沿着紧急停车带逆行,不时有车辆从该车旁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拉响警笛,并通过喊话器喊话令其立即靠边停车,迅速将警车停放于该车前,开启警灯双闪灯,提醒后方来车注意避让。在安全布控到位后,执勤民警迅速上前查问情况。
经查,该货车驾驶员黄某,因没有在意路边的交通管制标志牌,行驶至K768公里处(田阳县百峰桥路段)时才发现该路段因为施工需要限高4.8米限宽5.8米通行,而黄某所载货物接近5米,不能通过限高门架,于是选择铤而走险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查明情况后,民警迅速将黄某带下那坡收费站,向其讲述了相关交通法规和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扣留驾驶证,开具满分学习通知书。驾驶员黄某后悔莫及,“早知道要记12分,无论如何我也不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并表示以后一定遵章守纪,安全行车。
对此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进入高速公路前一定要熟悉路况、行驶路线、行驶里程及收费站位置,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牌,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掉头、倒车、逆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而且新交规对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对驾驶员一律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