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廊坊市交警支队的通知,文安县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监管办公室联合文安县教育局召开了《文安县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文安县各学校、幼儿园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各校要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加强管理,要与学生家长、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对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保险证等证件复印留存,严格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完善台账。
会议还要求,各校要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应对措施,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
校车安全关乎民生,牵动着每个学生的家庭幸福,容不得半点闪失。文安县重点办将继续跟进各学校的落实情况,给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