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14时50分许,来宾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在来宾市兴宾区文辉路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城区警务警察支队二大队民警已在现场进行前期处置,但由于电动车驾驶人已弃车逃逸,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文辉路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置。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民警发现肇事的小轿车与电动车均停在路边,小轿车驾驶人在现场等候民警的到来,电动车驾驶人却已不见人影。经询问小轿车驾驶人,事故处理民警得知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当日14时30分许,小轿车驾驶人欲驾驶停靠在文辉路路边的小轿车,车辆在左转弯过程中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碰撞对小轿车左前轮,电动车倒地造成驾驶人受伤。看到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小轿车驾驶人遂要求主动报警,并亲自掏出电话走到一旁报警,当其报完警后却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已不见踪影。
事有蹊跷,为什么受伤的电动车驾驶人不愿意索赔而弃车逃逸呢,其中会不会有什么猫腻?!事故处理民警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初步判定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电动车涉嫌盗抢,于是民警当即向市局110指挥中心询问是否有电动车被盗抢的报警记录。经咨询市局110指挥中心,事故处理民警得知在文辉路附近的大地景苑有一姓唐的车主在不久前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并索要了车主的电话。
结合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驾驶人弃车逃逸的情况推断,事故处理民警觉得事故现场的电动车就是唐某被盗的车辆。于是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唐某,让唐某赶到现场确认肇事电动车是否就是其被盗的车辆。10分钟后,唐某从大地景苑生活区赶到事故现场,经仔细查看,唐某向民警证实了肇事电动车就是其被盗的车辆,并告诉民警其电动车是在当天下午14时15分许发现被盗的,他及时向110报警备案。
由于肇事的电动车涉嫌被盗抢,目前事故处理民警已将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