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车头被撞烂的小车上高速,不摆警示标志就停在应急车道上方便,被高速交警检查时发现保险已经过期9个月了。看着交警打算暂扣车辆,车上的男子居然打算拿点钱给民警“喝茶”算了,却遭到民警的严辞拒绝。
10月9日下午16时40许,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南宁收费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桂A****的蓝色小轿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车后并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于是停车询问,驾驶员下车对民警说,他们只是停车在路旁方便一下,才刚刚停。民警告诉他,因为高速公路上车多,车速快,非紧急情况下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是不能停车的,如果确实有紧急的情况需要停车,应该在车后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标志。随后,民警又仔细检查了驾驶员的证件和车身,发现该车车头右前方有碰撞痕迹,且该车的保险证居然在2013年1月份过期了。据驾驶员交待,该车的车头是前几天在玉林撞上加油站柱子所致,车辆保险则是因为工作比较忙,所以忘了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该处以2倍保费,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面对民警开出的罚单,驾驶员一边求情,一边签字,还写错了好几次日期,一会写2014年,一会儿写了10月4日。这时,同车的另一名男子凑过来说,请民警不要扣车,拿点钱去“喝茶”算了。民警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不按规定购买交强险,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在民警的教育下,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把车钥匙交了出来,并在罚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