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类瓜果的成熟上市,越来越多的瓜农、商贩在公路上违章占道经营,带来严重道路交通隐患。6月5日上午,平湖市公路管理部门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分别发现新07省道11K+500m和12K+300m两处有农民在机动车道上设水果摊点,极大地威胁了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
《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根据规定,路政人员对摊主进行劝离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违章占道的危险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撤离,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