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加强取保候审工作,9月22日,澄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陆永志率督察队长代体明及法制科副科长李伟强到交警大队检查指导工作。
陆副局长首先就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事宜作了说明,然后对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业涛总队长到澄江对部分科所队抽查情况进行了简要的通报,特别是对存在的共性的问题作了强调;其次,陆副局长询问了大队民警执法记录仪、车载记录仪的使用情况、办案区的使用情况、执法业绩档案的建设情况、民警的学习培训情况等以及交警大队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督察队长代体明简要通报了2013年第二、三季度市局对澄江县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考核情况,就交警大队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强调,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工作责任心,特别是接处警的民警和车管、违法办的民警及协管员。
陆副局长一行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康、刘涛及车管所所长李金平的陪同下对事故、秩序中队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接处警台帐进行了详细的翻阅,对办案区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录音录像、信息采集仪使用情况、执法办案场所记录台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通过询问和检查,陆副局长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要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的作用;三是加强民警及协管员的学习培训,规范文明执法;四是加强处警民警的装备,按要求配齐佩戴证件、器材等;五是要使用好办案场所,严格使用信息采集仪,档案记录要齐全;六是取保候审的台帐要弥补整理建档,案件卷宗要一件一卷宗整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