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由区监察局会同区政府法制办组成的检查组在红塔公安分局法制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红塔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汇报、查阅执法案卷及相关资料、然后随机询问听取执法相对人意见。
在检查组的专题汇报上,首先由红塔大队教导员曹玖德向检查组就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报,在接到区委区政府的文件通知后,红塔大队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始终将规范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并从多方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一是为了提高民警办案能力,增强民警法律意识,多次组织全队民警进行业务素质培训、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对于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一律取消评优资格;二是多措并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在红塔公安分局坚持每年开展两次执法质量考评的基础上,红塔大队每季度都进行一次优劣质案件评选,通过多年的常抓不懈,红塔大队在每年的省、市执法质量考评中都名列前茅;三是强化执法制度的制定工作,制定了《红塔大队民警执勤执法行为规范(试行)》、《红塔交警大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执法制度;四是努力完善执法公开、回访制度,通过公安微博、古楼交警、举报信箱等新、老渠道公开交管工作,通过短信评警、电话等方式对交管工作进行回访。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滇发改费玉红证字[2013]第007215号),红塔交警大队共有收费项目六项,即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摩托车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核费60元、摩托车场地考核费80元、摩托车道路驾驶考核140元、未使用微机无纸化考核20元、电动自行车牌证费20元。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一是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所收费用统一开据财政局领取的发票;三是所收费用统一上交区财政局。没有超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在听取完汇报后,检查组随机调阅了6起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案件卷宗,最后到大队违法办实地走访了交通违法处理的当事人。检查组对红塔大队的交管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红塔大队在公安交管工作中的便民措施、创新措施给予了高度赞赏,同时,检查组对红塔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继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信仰教育,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交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继续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回应、及时整改,对行政执法中的顽疾要以壮士断臂的勇气进行根治,对“小鬼难缠”的现象要坚决予以摒弃;三是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依法行政作为交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避免“四风”问题,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