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在办案程序上进行了调整,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为使广大交通民警尽快熟悉新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夏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迅速组织全体民警开展新法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
为使学习培训收到实质效果,在4月12日集体学习中,特别邀请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平为全体民警进行了新法及相关规定的培训。田文平律师结合案例,就办案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调查取证、证据收集、办案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会后,田文平律师还翻阅了交通事故案卷,同办案民警进行了交流。
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使夏河县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增强了对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理解,提高了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了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