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沧州交警在迎宾南大道执勤时发现许多大货车都存在着违法行为,针对这些违法行为,交警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外,还监督驾驶人现场改正。
迎宾南大道距离石黄高速沧州西收费站较近,向南又与104国道汇合,从此经过的大货车比较多,民警在对过往的大货车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许多大货车都存在着违法行为。
民警查处的这辆大货车不但没有按规定粘贴反光条,就连后尾灯都没有,而且后保险杠也不合格。看来,这辆大货车的违法行为还真是不少,民警在督促驾驶人要进行限期改正的同时又发现这辆车竟然没有悬挂牌照就上路行驶了。为了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民警示意驾驶人将车开至路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在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后,民警又监督驾驶人将车辆前方的大灯拆除。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一定要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及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只有守法行车才是安全驾驶最有力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