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河北交通电视频道的编导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河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沧州市交警支队即日起将对全市7万多辆“黄标车”进行逐一淘汰。
沧州交警支队将联合环保部门,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并在全市设立布局合理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网点,方便广大车主检测。派驻民警全程监督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与环保部门联合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以确保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他们还将联系物资回收部门,理顺机动车报废业务程序,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
交管部门提示,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沧州交警将会对未淘汰的“黄标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