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报道:六旬老人骑车与公交车碰撞,倒地身亡。家属对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有异议,将公交车司机、公交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73万余元。昨日,该案在南海法院一审开庭。
去年12月18日上午11时许,60岁的林伯骑自行车沿南海区金沙中心公路柳逸市场对开路段行驶,准备过马路回家时,与高某驾驶的一辆公交车碰撞。林伯倒地受伤,之后被送往医院,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1月17日,南海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警方认为,林伯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一方面原因;而公交车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上路行驶,公交司机高某驾车时因观察、判断、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是导致事故另一方面原因。双方均有过错,对该事故负同等责任。
林伯家属不服交警认定,向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家属认为,公交车刹车不合格就上路,司机未让行未减速避让,在撞人时才变方向避让,撞人后才踩刹车,该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并致林伯死亡的主因。市交警支队复核后,维持了原来的认定。
林伯家属将高某、公交公司及该公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合计73万余元。昨日南海法院庭审,双方围绕责任分担等焦点问题展开论辩,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