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运管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2年度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浙财建〔2013〕101号)文件,坚持“谁加油谁受益”的原则,统一部署,于近日顺利完成了全县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此次燃油补贴包括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和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全县189台出租车辆燃油补贴总额168.7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在此次燃油补贴发放过程中,县运管所认真制定油补资金发放方案,对发放对象进行公示,没有发生一起投诉事件,确保了足额、及时地将油补资金发放到每位出租汽车驾驶员手中,有效确保了行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