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唐山交警七大队进一步强化措施,结合辖区内货车集中、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等特点,盯紧看牢重点路段和路口,做到了不失控、不漏管,大队长张远亲临一线指挥督导,并最大限度的将大队警力全部部署在路面,始终保持了路面的严管高压态势。
截止到本月上旬,该大队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辉煌战果,并受到了支队领导的多次点名表扬。在5月16日晚上的执勤夜查中,该大队查获处理了一起罕见破纪录的严重违法行为。
5月16日晚7点左右,大队值班民警张玉卿带领吴洪伟等四名协警在辖区港兴大街巡逻时,一辆未悬挂车牌的重型半挂车满载货物由东向西疾驰而来,民警张玉卿发现后立即通过喊话器警示司机减速停车靠边接受检查。该司机下车后竟是满脸通红浑身酒气,且对民警的各项询问闪烁其词遮遮掩掩,极力辩白自己滴酒未沾,在依法对司机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后,测试仪显示酒精浓度为35mg/100ml,显然已经构成酒驾,该司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承认了酒驾的事实,极不情愿的掏出了驾驶本。
不过细心的民警又从驾驶本上发现出破绽,驾驶本上显示该司机叫田某,乐亭王滩镇人,现驾驶人的准驾车型为B2,按照法律法规是不具备驾驶半挂货车资格的,经执勤民警通过警务通细致认真比对后,确定司机田某在未悬挂车牌和酒驾的两项严重违法行为之上,又增添了一项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张玉卿当即告知了田某违反的这三种严重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依据,同时也对后续的驾驶本降级、清分问题进行了明确告知。
随后依照法规对当事司机田某做出以下了处罚:1、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罚款200元,扣12分。2、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罚款500元,扣12分。3、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扣12分,驾驶本暂扣6个月。
司机田某三项违法行为合计罚款1700元,扣36分,而田某也成为了该大队有史以来被查获处理一次性扣分最多的一名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