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一驾驶人持C3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的面包被唐山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检查中还发现,驾驶人私自改装面包车将后排座椅被拆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其多项交通违法合并执行罚款1700元的处罚,并记15分。
9月17日晚20时30分许,民警在唐山市北外环路口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面包车中向后坐着两个人,遂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打开车门,民警发现面包车车厢内后排座椅被人为拆除,两名工人背坐在车厢内。执勤民警要求面包驾驶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经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为C3驾驶证,该类驾驶证可以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不能驾驶小型载客汽车。并且该车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审。民警当即将该车扣留,并对该驾驶人进行教育。驾驶人表示接受处罚,并说自己是江苏人在老唐丰路与裕华道的工地打工,面包是自用的,平时接送工地的工人,拆装座椅是为了能拉更多的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面包驾驶人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罚款500元。持准驾第三类机动车的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型,罚款1000元,记12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款200元,记3分。合并执行罚款1700元的处罚,并记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