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当桐乡芝村中队巡查至新科洲线5K+300右侧时发现,公路上被人偷倒了大量的泥土垃圾,面积约达8立方,严重影响了公路的整洁与美观,也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路政人员见状立即叫来铲车对其进行清理。并且用执法车做指引,提示过往车辆向左改道,并拿出随车的三角牌,提示前方有情况车辆缓速前行,直至清理干净。
《公路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活动。
整治公路,营造优美整洁的交通环境,桐乡公路部门责无旁贷,但也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讲公德、守法制,任何人、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以一己的私利将垃圾,破坏公路环境,妨碍公共交通。请大家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维护公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