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路面执勤执法行为。大队要求路面执勤民警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从严落实规范手势、规范用语、规范告知、规范敬礼、规范装备等规定,坚决不允许出现乱扣乱罚、随意执法现象。
二是对窗口单位民警管理规范化。从严要求窗口单位的民警,在接待群众工作方面一定要规范化,并采取值班领导每天不定时到岗到位督察的措施,重点解决好部分民警存在办事效率不高、接待群众态度冷漠等突出问题。同时,认真落实服务制度,进一步深化值日警官咨询、引导服务,实现办事提速提效、服务创质创优的效果,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是对民警执勤执法检查督导规范化。大队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各中队负责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使督导检查工作长效化、日常化,全面了解和掌握民警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时纠正执勤不规范、执法形象不佳,以及工作责任心不强、管事率不高等问题,迅速督促整改,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在大队通报。
四是推进事故快速处理规范化。要求民警抽出业余时间,深化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事故处理岗位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并进一步推进和建立完善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五是对勤务管理考核规范化。大队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重点考核执勤民警在岗在位情况、执勤民警警容风纪情况、执勤执法情况、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管控率、民警案卷办理情况等,提高民警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考核,进一步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对民警的管理监督规范化。大队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邀请媒体记者采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