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3日下午13时50分许,曲周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在曲周县城内新光路一鹗大酒店门前发生一起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一人受伤,肇事车逃逸的交通事故。
接指令后,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随即开展现场勘验、现场访问,寻找破案线索,现场未有肇事车任何遗留物,受伤者又不能确定肇事车的具体车型,案件侦破难度相当大。为尽快侦破此案,民警利用二级指挥平台调取了现场周围监控录像,确定了案发的准确时间和肇事车的具体车型。
又经对该大队二级平台卡口监控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最后一辆白色无牌照东风日产骐达牌小型轿车通过事故现场时间与案发时间完全吻合,且车型与侦查确定的肇事车车型也完全吻合,遂确定该车为肇事车,最终于14时10分许在县城内冀庄村路口找到肇事小轿车,使逃逸事故及时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