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群众祭祖、扫墓和户外踏青等出行活动高峰期,道路交通流量剧增,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安全、畅通,大名交警大队于3月27日再次召开会议,进一步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大队长申雷清强调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清明节群众祭祖、扫墓出行规律、本地本季节气候特点进行认真、具体的分析,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在清明节期间的祭扫及户外踏青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科学安排,强化路面管控。本次保卫任务,要保持全部警力上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辖区路面不出现失管、失控现象。加强对东街教堂、五礼记碑等周边道路的管理,附近地段设立固定执勤点、卡口,严防发生长距离交通堵塞。要充分利用治安卡口等优势,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逐一登记检查,严把关口,严纠各类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车辆,除严格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罚,同时还要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其发放清明出行注意事项宣传页,做到查处一起,宣传教育一起,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清明期间,针对春季踏青集体游、自驾游以及农民搭乘低速载货汽车扫墓的现象,要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学校、乡镇、村庄及客运场站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横幅、宣传标语、举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驾乘违法车辆,不违法驾乘车辆。在县电视台不间断播放游字广告、经常性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微博等向广大群众发出安全提醒短信,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四是文明规范执法,树立良好形象。要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严重影响清明节期间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对轻微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并结合本地实际,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教育,落实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装备,确实保护执勤执法民警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