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莘莘学子能够平安、顺利地参加高考,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全身心投入到2013年度高考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中。
加强组织领导
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建民任组长,支队政委苏墨谦任副组长,支队班子其他成员、各县市大队、秩序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考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考点负责人的联系沟通和高考期间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指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分工
各县(市)交警大队负责本县(市)高考考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市区的6个考点,按照辖区由直属一、二大队分别负责,直属三大队负责高考期间京衡大街外环路沿线交通安全疏导工作,安排2辆警车负责衡中考场相关车辆的引道工作。
细化工作任务
此次高考安保,每个考点要做到“四个一”,即:一名大队领导带队、一名女民警执勤、悬挂一条宣传标语、设置一个警示标牌。同时在考点周边道路派出足够力量,清理考点周围的商贩及出租车,加强对考点周边交通车辆的疏导,做到考点门前、左、右各50米禁区内没有无关人员和车辆,考点周围500米区域内没有大规模人群和车辆聚集。每个考点都要定时、定点、定员、责任到人,全体执勤交警要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创造良好环境
交警将提前1个小时到岗到位,对考点周边道路进行指挥和疏导,清理考点周边违法占道行为,避免出现交通阻塞现象,影响考生赶考,同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考场。在考场周围主要道路设置临时“禁止鸣笛”标志牌,拉设警戒带、摆设反光锥筒,同时,派出巡逻组在周边道路机动巡逻,提高预警能力,为考生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考试环境。
强化服务意识
在考场外安排巡逻车,专门为考生服务,帮助解决忘记带准考证等一些突发情况。事故处理人员要加强值班备勤,高考期间如有事故发生,要迅速出警,做到出警快、勘查快、撤出快,及时处理,坚决避免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交通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