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就重大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实行公车限行和封存制度。
节日前10天起至节假日开始,各单位须停驶1/3以上公车。所有上路行驶公车必须填写《公车行驶卡》,行驶卡有效期一天,随车携带备查,存根联留存单位值班室。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保留必要值班车外,所有车辆须于指定地点统一封存并填写《公车编制表》、《公车封存表》,交由值班室留存备查。值班车派出使用必须“一事一登记”,认真填写《值班车使用表》。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外,值班车每晚19:00前需返回单位封存至次日6:00方可再次派出。节假日期间正常执行公务的车辆,如通讯保障、安全保卫、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车辆,需在单位值班室登记清楚,留存备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节日期间对公车的监督检查力度。节日前10天起至节假日开始,公安交警部门要对上路行驶的公车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未携带《公车行驶卡》的车辆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各县(区、市)纪委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本地、驻在部门的公车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纪委。市纪委将对各单位节假日期间公车限行和封存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