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历下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就赔偿谈不拢,不用专门跑到法院去打官司,直接在交通大队就可以立案、审理了。今天上午,在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后,济南首家交通事故法庭——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在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正式挂牌成立。今后,该法庭可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一站清”。
审判室不大,但审判席、书记员、原告、被告等席位俱全;法庭人员不多,但受理的案件却不少……今天上午,在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办公楼的二楼,这个“迷你版”的交通事故法庭在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后,终于挂牌成立。来自历下区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和两名陪审员将在此开庭审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王宗岩在揭牌仪式现场说,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日渐频发,而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涉及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但‘调解难’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如果当事双方打官司,需要在事故中队、法院之间来回奔波。”王宗岩坦言。
随着交通事故法庭的成立,将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为当事人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尽可能地减轻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的讼累,从而公正、便捷、及时、高效地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担任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副庭长的于毅告诉记者,该法庭在试运行的3个月内已经审理了20多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办案速度确实提高了不少!”于毅说,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可当天开庭,当天下判决,有效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的一站完成。“无论是从公安交警事故处理的角度,从法院受理审判的角度,还是群众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角度,都更具连贯性。老百姓不用为了打官司,在法院和交警队之间两头跑,楼上楼下就能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