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路面交通秩序整治,确保城区安全畅通,巨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统一行动,进一步规范灯控路口行人通行秩序,切实净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6月份以来,共出动警力305余人次,出动警车46辆次,劝导教育行人1800余人次,纠正闯红灯60起,查处摩托车违法123起,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为确保统一行动扎实开展,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对整治重点、部门协作和警力部署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大队长要求全体民警提高思想认识,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顽强作风,扎实开展统一行动。要突出重点,对不走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行人进行纠正劝导和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纠正和教育力度,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
二、文明执法,重视说服教育。6月29日、30日,大队组织民警协调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国式过马路”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切实转变不良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针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等违法突出问题,加大现场查纠力度,并在路口劝阻、教育闯红灯的行人,提醒行人安全横过马路。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纠正和教育力度,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大队创新执法理念、丰富执法形式,成立志愿者队伍,通过参加协助执勤、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等活动,不断充实和增强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社会管理力量,最大限度形成管理合力。
三、全面排查,完善交通配套设施。行动期间,对全县车流量相对较大的路段信号灯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查看隐患信号灯整改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联系相关科技部门进行再次整改,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信号灯缺少计时器或者存在损坏的立即整改,组织民警详细统计辖区主要路段信号灯黄灯闪烁时间及标志线缓冲区域面积和长度,并针对“抢黄灯”现象进行现场研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县所有交通信号灯逐一进行清理,逐项检查交通信号灯的技术要求、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位置,确保交通信号灯充分发挥作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整治行动前,在路口斑马线两侧摆放拒绝“中国式过马路”专题宣传展板,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和宣传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中国式过马路”的危害性及穿越斑马线安全知识、穿越斑马线应该注意的问题等,进一步提高行人、非机动车骑车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预防和减少涉行人、非机动车骑车人交通事故,大力倡导交通参与者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