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7月份以来全国全省严峻的安全形势,为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日前,市地方海事局专门印发了《孝感市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六项工作制度”》,以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水上安全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工作制度包括渡口渡船定期巡查制度、重点渡口安全专人值守制度、重点渡口码头船舶签证制度、海事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下达制度、渡口渡船隐患台帐登记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上报制度等“六项制度”。根据辖区渡口不同特点,文件要求汉川市地方海事部门每10天对辖区渡口渡船巡查一次,孝南、应城等其他6县市每15天对辖区渡口渡船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下达《渡口渡船整改意见通知书》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上报市地方海事局,由市地方海事局对全市所有渡口渡船安全检查情况及隐患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突出重点,进行整治和督办。
制度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海事部门对辖区重点渡口加强现场值守和定期签证,对水上安全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办,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复查验收不合格的渡口渡船及时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并协助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停渡停航,对存在严重缺陷或不适航的船舶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