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为的是享受那份舒适与便捷,出行途中祈盼的是平安。穿梭于车流,最害怕、最担心的就是发生事故。事故谁都不想,但车在路上有时难免小擦小碰,遇事没有经验或不知晓处置方法,这一时慌了手脚,延误了时间不说,事故车辆长时占据车道必然影响交通,车行不畅最终导致交通拥堵,而遇有后车不留神,就可能引发连环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针对交通事故,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同时,提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方法。
提示一:对于造成财产损失不超过5000元,且不涉及人员受伤的事故,车辆驾驶人首先应当用使用照相机或带有照相功能的手机拍摄现场照片,固定证据后迅速撤除现场,随后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便民服务中心处理。
提示二:在我市二环快速系统及机场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事故,不论财产损失大小,车辆驾驶人一律拍摄照片后先行撤除现场,前往“快处快赔”便民服务中心处理。
提示三: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警,并在来车方面设置警告标志、标识,开启车辆应急报警灯或示廓灯,等候交通民警赶到现场处置。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民警会详细问清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指导报警人进行现场处置,并根据所报情况,发出相应手机提示短信;同时立即指派附近执勤民警及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通讯员:刘强、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