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午,昆明市日新村公交站台路段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发后,辖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大队克服重重困难,历时8天告破此案。
当日14时26分,贵州籍男子杨某(男、51岁)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福德路由南向北靠道路左侧行驶至日新村公交站台路段由西向东横穿道路时与一辆沿福德路由北向南行驶而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导致杨某头部直接触地受伤,而肇事人骑车逃逸。
接到110指令后,大队事故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事发地。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杨某因伤导致昏迷,生命危在旦夕。通过勘查,现场仅有一辆伤者所骑电动自行车及一块8x8平方厘米的逃逸车辆脱落物,现场走访也未能找到有效线索。
随后,大队召开专案会,并通过技术手段,在案发四小时后确定肇事电动自行车系由日新路右转进入福德路直行至事发地点,发生事故后进入双凤居委会村内道路逃逸。确定主要侦破方向后,侦缉工作迅速展开。
为不曝露行踪,办案民警自驾私家车入村进户进行详细摸排,并根据嫌疑人的截屏照片制作协查通告在村内散发粘贴。
经过四天的反复摸排,确定嫌疑人居住在万德老村的可能性极大。其间,专案组民警两天的蹲点守候,也未发现嫌疑人。
4月15日,专案组及配合的20名警力连夜突查嫌疑范围内的出租房,对每间房屋的认真检查登记。在当日21时许,最终在万德老村一出租房内发现了一辆蓝色电动自行车,虽然该车与现场肇事车相比少了前遮风挡及后工具箱,但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前遮风挡安装位置有明显的磨擦痕迹,车身右前侧也有部件缺失,与现场遗留的蓝色碎片较吻合。经询问车主贵州籍男子沈某,其矢口否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也未曾见过民警出示的照片上的男人。在对其家属进行分别询问后,车主妻子最终承认肇事的是其儿子,肇事后现已离开居住地。随后民警随同其母在官渡区玉龙村其女友居住处找到了嫌疑人沈某。
据了解,沈某,现年19岁。其交待:4月7日14时26分,驾驶昆明0563462号蓝色“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在福德路日新村公交站台路段与一辆横过道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逃逸,为逃避责任已将前遮风挡及后工具箱拆除。
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通讯员:张翌嘉、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