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19时30分,中山西警务站民警郑玺峰和协警毕福勇正在执行大货车治理行动,陆续接到群众反映称,中山西路地道桥下有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摔倒在地,满头是血,躺在地道桥下主车道上不能动弹,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向站内领导汇报,经同意,驾驶警车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20岁左右男子和一名小学生坐在主车道边上,不远处停放着一辆摔坏的无牌白色摩托车。为了避免二次伤害,民警一方面设置安全设施疏导车辆;另一方面仔细查看男子伤情,看他头部左侧受伤流血不止,腿上和双脚也已经沾满鲜血,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
当询问该男子如何被摔时,民警发现其语无伦次,精神模糊,站在旁边的小学生清楚的给民警讲述了事发过程。原来是该男子驾驶摩托车在主车道上行驶,由于车速过快,在行至地道桥底的时候,无法控制车辆,不幸摔倒,小学生在地道桥辅路看到男子摔倒后,马上跑到伤者身边,将其搀扶到路边,并将摩托车扶正靠在路边。
民警了解情况后,想带男子进行伤口包扎,但是男子一意想驾驶摩托车离开,但是为了其生命安全,民警极力劝说,最终将其搀扶到警务站,并将摩托车推至站内。不久120急救车赶到警务站,医生查看了男子的伤情,对其头部进行了包扎。
经询问,男子叫李**,1994年生,鹿泉市南庄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民警依法将摩托车扣留,并通知其家人将其带至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