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过程要避免“钓鱼”嫌疑
5点50分,从市出租车管理处小巷开出来一辆云AT0892的出租车,还没停顺,就问执法人员去哪里。按照规定,现场取证的执法人员不能说:“我要去某某地,去不去?”这就是明显给出租车司机一个选择的机会,如果拒绝,就存在拒载的嫌疑,但这又很可能被司机认为是“钓鱼执法”。所以,执法人员只对司机说:“你把车停顺了,我们上车再说。”没料到,司机觉得执法人员太挑剔,开着车“嗖”地一下跑了。
这算不算拒载呢?执法人员解释说:“如果不举报,就不算拒载;如果举报,在对司机的调查中,他可能会对当时询问乘客去哪里提出多种辩解理由,比如,他说要去交车的地方在北市区,只能带同路的人。而这个解释通常被很多司机采用,一般还很难以此确定为拒载,只能对他们进行提醒和警告。”
多辆出租车标识灯使用不规范
昨天,无论在金星小区西门还是市新闻中心楼下的丹霞路,大约有10余辆亮着“空车”字样的出租车,面对执法者一行4人的招手,都以摇手表示不载客,也没停车。既然是“空车”,被招手又不载客,算不算拒载呢?
执法人员说:“按理说,出租车的提示灯目前有三种内容,一是空车、二是停运、三是暂停,以后还会显示‘电招’。如果要交车、去吃饭等不便于载客的情况,应该使用停运或暂停明示乘客,大家也不会对出租车司机产生误会,但不想载客又使用‘空车’标识的司机,可能还是存在能拉一个是一个的想法,但只要他没停下来询问去哪里,没让乘客上车就驶离,都不能算作拒载。”
从8个流动检查组的情况看,截至昨晚9点50分,当场取证确定4位司机拒载、1位议价,其余还有3个轻微违章被批评,主要是没亮证经营、没按规定着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