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提高服务水平,从2013年8月23日起,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采取定点检查、流动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监管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多措并举严厉查处,力争通过1-2个月的集中整治,从根本上扭转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章行为,营造良好运营秩序,为市民出行提供优质服务。至9月4日,共查获各类违章行为55起,其中拒载13起,议价21起,不使用计价器11起,车容车貌不整等10起。
整治行动中,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对出租汽车市场进行检查,从严查处拒载、议价、绕道、强行拼客、不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等各种违章行为。要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每周二各抽调一名管理人员,参与市场检查,充实市场监管力量;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凡发生拒载、议价等严重违反《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行为,被举报、投诉或在市场检查中被查获,经查证属实者,一律按照条例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并责令学习10天,第二次违章一律视为情节严重,吊销其客运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三是强化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出租汽车企业真正发挥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优质服务意识。9月起,出管处每月将对所属驾驶员营运违章多发的前10名企业进行通报,驾驶员的营运违章情况一律纳入所属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与企业定级和未来发展挂钩;四是严格落实出租汽车违章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出租汽车拒载一次,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元;凡举报议价1次,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议价金额的2倍,奖金由违章驾驶员所属企业承担;五是采取岗前培训与在岗继续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素质教育。大力宣传行业“雷锋车队”、“红旗车队”和“星级驾驶员”的先进事迹,培养行业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己任,自觉杜绝“拒载”行为。六是制定投诉处理办法,明确投诉受理和处罚流程、时限、责任,确保有诉必查、查必有果。设立24小时服务监督热线(63312533),增加服务人员,完善网络、传真、来信来访投诉等渠道。努力使拒载、议价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率大幅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