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历时40天。据有关部门预测,2013年春运期间,全省旅客发送量将达到6970万人次,同比增长2.8%;其中,道路交通旅客发送量为5767万人次,占总发送量的82.7%。为扎实做好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打赢公共安全监管攻坚战,为全国、全省“两会”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警上路,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调整勤务安排,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源头管理,深排细查交通安全隐患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按照省厅“12.19”、“12.3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冬季恶劣天气发生的规律特点,在前段对辖区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以及公路桥梁隐患等排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深排细查的回头看,并且于2013年1月26日前,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上报省厅登记备案的交通安全隐患,向当地政府报告,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短时间不能进行整改的,要在隐患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加强重点定位巡逻管控。
开展车辆安全检查审验。落实公安部123、124号令,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在春运开始前着重开展“四个大检查”:对辖区客运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有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大检查,逾期未检车辆和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对客运企业的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对客运企业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规定的情况进行大检查,没有调整客运班线或未实行接驳运输的,责令客运企业暂停发车。对于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理后通报车籍所在地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的返乡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假期出行学生、返乡群众坚决不坐超员车和非客运车。
开展车辆交通违法集中清理。在春运前对营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于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督促客运企业一律予以解聘,严禁参加春运。对同一客运企业两年内有两次以上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处罚并抄告交通、安监部门;联合驻军、武警等部门了解发现军警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并做好登记备案(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当事人及车辆信息、所属单位等)。对军警车辆违法情况及外省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由省厅交警总队汇总后抄告军队监理部门和相关省市,督促落实处罚及责任追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