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交通局立足行业实际,紧密结合目前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课题和新要求,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领导重视抓投入。交通局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责任工程,对涉及全局性或影响大的执法工作,一把手亲自参与,亲自进行调度、研究,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如在推行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中,局及相关单位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财政经费,使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健全组织机构,局里专门成立了行政中心交通窗口和法规科,运管所针对运政执法实际,成立了4个稽查中队,配齐配强执法工作人员。加大行政执法物力、财力投入,除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更新和增加执法车辆外,还出资4万余元在客运站周边等重点区域安装了监控设备,为运政执法中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行车记录仪、对讲机等调查取证设备,解决运政执法取证难的问题。
规范管理抓制度。交通局健全并落实了《交通局公务员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7项行业执法规范,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内业、外业分离制度》、《执法岗位定期交流制度》以及《交通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等20余项管理制度。对交通行政权力进行清权和确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逐项列明行使依据、工作纪律、责任分工等,制作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8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序、高效运转。
注重实效抓督查。交通局通过电台、电台视、报刊、网络、公示板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处罚结果等,并定期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司乘人员、新闻记者等法制监督员会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局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情况明察暗访、处罚案卷审查,以及八小时以外督查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通过抓实抓细依法行政工作,东港交通局已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并荣获“全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公务员先进集体”、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