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通过建议、辅导、告诫、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流动性大”、“取证难”等现象存在,出租车的管理一直是各地公认的老大难问题,目前海宁市运管所,通过“建议”、“约谈”、“辅导”、“告诫”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在妥善解决投诉纠纷、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10月5日9时20分左右,海宁96520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一电话投诉,投诉人称当日9时5分左右,其在海宁市东山大桥乘坐海宁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前往伊桥中心库,驾驶员找不到地方,后来找了很长时间才找到目的地,计价器显示45元,投诉人希望能适当减少运费,遭到驾驶员拒绝。
海宁市运管所出租车管理科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而对投诉人要去的目的地,当地很多人并不熟悉,案发当日,当事出租车驾驶员确实不清楚该目的地的具体位置,其当天的行为并无故意绕道的主观故意,因此不构成行政处罚,但是其处置方式失当,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执法人员决定通过行政指导纠正其行为,向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出具了行政建议书,提出三条行政建议,一是向乘客赔礼道歉,二是与乘客协商退还部分运费,三是由公司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业务培训。
该公司采纳并认真落实了上述行政建议,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并给与其业务指导,今后如有类似对乘客目的地的具体位置不清楚的情况,应通过询问其他驾驶员等方式了解目的地的具体位置,不应盲目四处寻找;向乘客赔礼道歉并由驾驶员主动退还乘客20元运费,最终乘客表示谅解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