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按照“政府主导,政法牵头、部门齐抓”原则,调整充实“四小车”整治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为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等12个区级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设立“四小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委政法委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制定下发《路桥区“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12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专题召开“四小车”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对“四小车”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全面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充分吸收和借鉴以往“四小车”整治工作经验,由“四小车”整治办公室抽调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残联、工商、质技监、税务等职能部门精干力量,固定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从教育宣传发动、车辆源头销售生产管理和路面查处管控等入手,有步骤常态开展“四小车”整治。
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积极稳妥、确保稳定”原则,采取取缔、打击、管理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解决“四小车”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三轮车生产、销售、行驶的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切断电动三轮的销售和生产渠道。7月中旬,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路桥城区里王路销售超标及改装电动三轮车的店辅进行检查打击,共排摸出销售店面11家,其中无证经营5家,超范围经营6家,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5份,依法查扣超标及改装电动三轮车10多辆,涉案车辆价值3万多元。另一方面突出错时查处。加强对城区“四小车”活动规律的研判,在强化日常路面打击查处的基础,实行“错时查处”,利用早上7点到8点半、中午1点到3点、晚上7点到10点三个时间段进行打击,提高整治工作效能。7月份以来,联合执法工作组先后利用非工作时间段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在路桥夜市、富仕路、银座街、马铺路等人流量密集地段对“四小车”进行打击,共查处超标及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60余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坚持舆论宣传先行,结合多城同创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四小车”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四小车”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公开整治政策。以全市对市区部分路段实行三轮车禁行为契机,广泛散发台州市严管路段三轮车整治《宣传卡》,并在报纸上及时刊登禁行公告,提高全社会主动抵制非法营运“四小车”的意识。二是打击宣传同步。坚持宣传工作与打击查处工作同步推进,对全区集中统一整治行动,主动联系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宣传党委政府推进“四小车”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如7月10日全区“四小车”集中整治行动,区整治办专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强化警示宣传。对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车辆,统一发布公告,统一进行销毁处理,扩大“四小车”整治工作警示效应。 (王多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