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大队现有执法办案单位11个(九个基层中队,一个巡逻队、一个事故处理中队),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车辆管理,大队设有一个涉案车辆保管中心,做到“五规范”:
一、规范场所管理。
大队通过社会运作,确定了丰城市清荣停车场作为全市交警部门的涉案车辆管理中心,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整改,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配置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聘请了多名保安员,基本达到了防火、防盗的要求。对车辆停放按照车辆类型、案件性质、办案单位进行分类分区,大队另派出一名民警、聘请一名协警人员驻停车场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涉案车辆信息。
二、规范工作流程。
交通民警按规定办理扣留手续后,由办案民警保留扣车前证据后,直接送达或由涉案车辆管理中心派人到现场交接涉案车辆,涉案车辆保管中心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进行拍照、填写涉案车辆保管登记表,记载存放编号。
三、规范登记保管
进入停车场后由涉案车辆管理中心管理人员作好入场登记,填写涉案车辆保管登记表,记载相关信息,按照防火、防盗、防晒、防淋的措施、分案件类型和单位存放保管。
四、规范处置流程
凡进入管理中心的车辆必须由办案民警和办案单位签发放车单,如需移交的由案件经办人理手续,单位负责人签字办理移交。
五、规范执法监督
所有涉案车辆的扣入、保管、以及处置必须在执法单位、管理中心台帐清楚,入有手续、手续合法,出有手续、程序合法,同时涉案车辆管理中心在大队督察科的监管之下,由大队督察科派出民警到涉案车辆管理中心进行监管。确保做到扣入符合法律手续、放出符合法律程序、管理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