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打好基础,按照上级交管部门统一部署、安排,“1.17”是全省集中整治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组织、强化态势,严厉查处以酒驾、毒驾为主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酒驾、毒驾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为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达到良好的整治效果,大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实施方案,要求全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起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整治行动期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任务分配表,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落实大队对整治统一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
统一行动日当天,上高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认真分析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加强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的管控。当晚7:00时至9:00时,大队13个科室中队分别在县城辖区和乡镇区域的各个主干道、出城入城口、餐饮、娱乐集中地段(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九个,增派警力严格盘查;乡镇区域道路由各中队负责在辖区集镇设点检查。统一行动中,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李德才,局党委委员、教导员王平带头参战,现场指挥,严格督导。大队所有参战民警依法严格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行动当日,大队共设检查点9个,出动警力100余人,出动警车16台,检查车辆221台、驾驶人264人,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0起,其中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0起,毒驾违法行为0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68起。通过整治,有效地震慑了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即将来临的春运营造了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