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3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按照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三部局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重点工作措施的统一部署,为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特别是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直属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总队、支队下发“道路客运安全年”的统一部署要求,直属二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民警、职工、协管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客运车辆、旅游客车等重点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作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重心之一,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同时,大队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并成立了以大队长陈波为组长,教导员彭万堂,副大队长黄建新、吴晓春,副教导员龙平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源头管理。一是严格驾驶人考试培训。加强对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监督。二是定期清理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违法。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并按时参加检验。定期对客运驾驶人记满分、临界满分,以及降级换证等信息进行清理,并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三是严格落实客运车辆路面登记检查。根据辖区客运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分析,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认真执行客运车辆检查程序和要求。大队在320国道卡点和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和“六必查”要求,严查客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查纠力度。各中队认真检查上路行驶的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和驾乘人员佩戴情况。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依法处罚并抄告客运企业、交通运输部门;同时,对客车安全带安装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五是严厉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按照规定加强登记检查,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并对超员人员及时进行卸客转运。同时严查严处客车超速违法行为。六是坚决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各中队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全力推进实施防范客运驾驶疲劳驾驶的“84220”工程,即: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要求。七是强化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大队制定和完善了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确保危急时刻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应突发事故的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大队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统一部署,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学校等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事故案例挂图、发放宣传材料、上交通安全教育课、通报交通事故案例等形式,重点从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一次再教育,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通过大队官方微博、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平台向辖区交通参与者广泛宣传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工作,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
四、强化自身防护,确保执勤安全。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职工、协管员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按照要求携带反光背心、发光指示牌、执法记录仪、锥筒等必要防护装备;在巡逻执勤、赶往交通事故现场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中要控制好车速,密切注意路面状况,确保自身安全,杜绝因操作不当引发民警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