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行政执法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交通环境,有效提升公安交警形象,认真贯彻落实支队《关于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规范涉路涉车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丰城大队在4月18日至7月15日期间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涉路涉车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大队涉路涉车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良好的改进,成效卓著。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开展分为五个阶段,合理的将活动内容进行了细化,使整治活动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我单位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指定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了信息联络专员,制定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下发至各科、室、中队,要求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后,大队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全大队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活动,首先各科、室、中队针对本单位、本部门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了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多种方法进行了全面自查,将查找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了“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大队又召开了专门的中层干部会议,将各科、室、中队“问题台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各项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了相关责任人、并制定了整改项目表、时间表,要求切实将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并制定“整改台账”。
三、 集中检查阶段。大队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案卷、查账本以及上路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抽查。各部门对自身所查找到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针对各部门涉路涉车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若干问题,大队进行了认真分析、剖析原因、寻找对策。除再次发起全体民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执法细则》、《交通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规定》、《全市交警执勤执法“十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进行加强学习和培训外,大队还制定了专门的涉路涉车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以便民警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五、总结提高阶段。要求各科、室、中队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各自好的活动建议、执法案例上报大队活动负责办公室,便于大队充实和完善涉路涉车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上升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