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19时45分许,奉新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转警:在奉新县城沿河南路审计局路段,一辆黑色轿车将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后逃逸,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事故股股长金非接警后,一面向大队长熊水良汇报,一面带领事故处理民警赶赴现场。
在熊水良大队长亲自部署下,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无牌桑塔纳小轿车,沿沿河南路由西往东行驶,在与摩托车相撞后,未停留直接逃离现场,情节十分恶劣。根据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无牌桑塔纳轿车的唯一信息,金股长立即让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查看全县“天网”的监控录像,并通过肇事车辆碰撞的明显特征寻找蛛丝蚂迹;一路对全县各修理厂走访调查。
经过连夜调查基本掌握了肇事车辆的行驶路线,沿着疑似肇事车辆的路线又发现该车在县城某足浴城门口停留约一分钟,好像接了人,但是监控中根本无法甄辨清楚,时针己指向次日凌晨一点多了,办案人员立即对该足浴城进行调查,在该足浴城的监控中发现确实在同一时间有一年轻男子出门上了一辆黑色轿车。为在茫茫人海中尽快找到这个年轻男子,直追肇事者,给左腿己高位截肢的伤者及其家属一个交待,办案人员几经周折,不辞日夜辛劳,终于得知该男子是奉新县赤田镇,龚某某,在经过对龚某某的调查询问下该案件终于浮出水面,肇事驾驶员:邹某,男性,19岁,无业,奉新县赤田镇,肇事后己不知去向。
为尽快破案,办案人员在摸清邹某的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后,并通知其在外务工的父亲母亲,耐心说服其亲戚朋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迫于强大政策攻心和法律震慑,在外躲避了一周的邹某终于7月26日晚主动到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邹某己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