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事故发生率,保障辖区路段安全、畅通、有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直属大队将从9月25日开始,将在辖区开展为期5天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驾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载超员、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等车辆,遮挡号牌、不戴头盔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9月24日,大队召开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等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大队长陈波主持,支队副支队长凌有生、宣传科长肖吟、大队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此次整治行动,支队十分重视,大队长陈波代表大队全体干警对副支队长凌有生、宣传科长肖吟百忙之中抽空到大队来参加部署会议表示感谢。他指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大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对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希望大家认清形势、务求实效,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起来,积极投入到整治工作中。
随后,大队长陈波还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落实责任,开展整治。要求全体干警抓住整治重点,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二是要严格规范执法,全体干警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重点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治理,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大队干警要积极走访辖区群众,并将宣传工作形成资料,散发到群众手中,在辖区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最后,副支队长凌有生强调:农村道路情况复杂,群众安全意识薄弱,开展“五小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时间长任务艰巨的工作。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全体干警:一、思想认识到位,增强责任心、积极性,全身心投入到安全大整治工作中。二、警力部署到位,机关警力要充实到基层警队,进一步了解各区域情况,积极开展工作。三、整治期间全体干警要从严管理,依法办事。四、克服困难,保护自身安全。加大对各乡镇农用车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隐患。